整理时间:2026年3月30日 | 共计收录:25个典型案例 | 来源:5个权威发布渠道
本文档案例来自以下5个权威来源,所有案例均已注明出处:
| 序号 | 发布机构 | 案例数量 | 发布时间 |
|---|---|---|---|
| 1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7个 | 2025年12月 |
| 2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个 | 2021年5月 |
| 3 | 重庆市某区法院(10则典型案例) | 10个 | 2023年11月 |
| 4 | 重庆法院(2024年度典型案件) | 3个 | 2025年4月 |
| 5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5个 | 2025年5月 |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 重庆五中院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核心主题: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及报酬请求权认定
基本案情:阮某蝶、王某全与重庆某传媒公司签订独家合作经纪协议书,约定从事网络主播工作,公司规定每月直播有效时长不少于156小时,有效天数不少于26天。三人可自主决定直播内容、形式、时间点,工资由保底工资加超额直播收益构成。2024年9月、10月,三人完成直播工作,但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相应工资。2025年1月,重庆某传媒公司被注销,三人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股东支付三人应由公司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典型意义: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虽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基于付出劳动应当享有的报酬请求权仍应保护,确保新业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不因用工形式不同而区别对待。
案由:劳动争议 | 核心主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不能同时主张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和工伤待遇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14日,拉某斯公司的众包骑手何某君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职业伤害,伤残十级。2023年6月20日,职业伤害保障资金专户向何某君支付相关待遇。何某君起诉请求拉某斯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合计214841.51元。
裁判结果:驳回何某君诉讼请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重庆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暂行办法》
典型意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遭遇同一事故伤害后不能同时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和工伤待遇,有违社会保险"损失填平"原则。
案由:劳动争议 | 核心主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在获得商业保险赔偿后仍可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裁判结果:判决某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汤某洪护理费。
典型意义:职业伤害保障与商业保险可以叠加赔付,构建了"职业伤害保障、商业保险和平台企业三方共担"的多重保障体系。
核心主题:离职员工虚假报告竞业限制期内任职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
裁判结果:判决李某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及支付违约金。
典型意义:劳动者虚假报告其新入职情况以免除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对该不诚信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
核心主题:用人单位对乙肝病原携带者构成隐蔽性就业歧视
裁判结果:判决重庆某商务公司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官网发布致歉声明连续保留10日。
典型意义:明确了就业歧视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核心主题:超龄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裁判结果:二审改判:某电器公司支付彭某工资1665元、高温津贴2000元。
典型意义: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同样应当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核心主题:人事争议服务期违约金的审查认定
裁判结果:刘某支付违约金6794.52元;返还资助金180301.35元;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典型意义: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时需符合法律规定。
核心主题:试岗期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结果:驳回请求
裁决理由:试岗三天属于应聘考察,不属于用工。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自始至终未实际用工,故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核心主题:欠薪主张的举证责任 | 结果:驳回请求
裁决理由:涂某工作的项目停工四年零七个月,《管理人员工资表》存在逻辑错误,差额达51000元,涂某未觉察也未提出异议,不符合常理。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欠付工资的客观事实。
核心主题:累计工作年限的认定与带薪年休假权益 | 结果:支持
裁决理由:1980年至2001年的工作期间应计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年限。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15天。物业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安排休假或已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核心主题:派遣制员工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的条件 | 结果:不予支持
裁决理由:邓某某系以个人原因为由主动辞职,属于劳动者主动从原单位辞职后重新入职,并非"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工作年限不应合并计算。
核心主题:合理调岗与旷工认定的边界 | 结果:不予支持
裁决理由:公司因车间劳动力不均衡调岗,属生产操作岗类型,工作地点相距不足2公里,调岗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陶某拒不到新岗位提供劳动,构成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核心主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离职文件效力的认定 | 结果:支持
裁决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是一项复杂的法律活动,以黄某的智力水平不足以认识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签字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公司填写离职核签单并交由黄某签字的行为应认定为公司主动实施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核心主题:专业技术培训的认定与违约金条款效力 | 结果:驳回公司请求
裁决理由:专业技术培训应当委托具有培训和教育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法定代表人作为培训师不具有培训教育资格,不足以证明完成了培训。
核心主题:外国人就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间认定 | 结果:不予支持
裁决理由:俱乐部举示有双方于2019年7月1日订立的《劳动合同》扫描打印件,可以推定双方已于2019年7月1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核心主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责任认定 | 结果:支持
裁决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该三十日并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免责期。
核心主题:停工留薪期与护理费的认定 | 结果:不予支持护理费请求
裁决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2019年度住院53天已超出停工留薪期,不属于应由用人单位护理的情形。
核心主题:待岗期间工资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裁判结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银某支付赔偿金61763.70元、工资13832元。生育津贴差额不予支持。
核心主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责任 | 结果:公司支付96161.40元
核心主题: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承担 | 结果:公司支付医疗费3315.60元、伙食补助费104元及各项待遇共计73364.80元
核心主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斥期间 | 结果:驳回请求
裁决理由:劳动者劳动合同即时解除权性质属于形成权,应受除斥期间限制。超过1年行使解除权,已超过除斥期间。
核心主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结果:不存在劳动关系
核心主题:劳动者死亡后工资与社保待遇的继承 | 结果:公司支付工资、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
核心主题:出租车挂靠经营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 结果:不存在劳动关系
核心主题:仲裁裁决生效后劳动者又起诉的处理 | 结果:驳回起诉
核心主题:志愿者协议与劳动关系的区分 | 结果:部分支持(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000元、年休假待遇736元)
核心主题:劳动者因违法行为无法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调岗的处理 | 结果:驳回赔偿金请求
来源:重庆日报 - 重庆法院2024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件
核心主题: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
基本案情: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禁止员工上下班驾驶摩托车,否则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郎某家所在镇无客车直达公司,郎某取得驾驶证并投保交强险后驾驶摩托车上下班,公司发现后解除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公司支付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二审均支持劳动者。
典型意义:用人单位制定的限制员工出行自由的规章制度无效。应在合理范围内行使用工自主权,不得以规避自身法律风险为由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核心主题:"劳动碰瓷"行为的司法认定与处理
基本案情:邹某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不间断更换用人单位28家,入职工作时间最短12天,最长仅6个月,离职后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诉讼请求多为要求支付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
裁判结果:加班工资受法律保护;对其主张的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运用司法大数据发现"劳动碰瓷"行为,彰显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核心主题:生育津贴的专属性与强制执行的豁免 | 结果:确认生育津贴属郭某所有,不得执行
裁判要旨:人事档案保管赔偿的举证责任 | 结果: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某人才公司不具备保管人事档案的资质,且郭某某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公司曾接收或制作其人事档案。
裁判要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认定与经济补偿 | 结果:驳回请求
双方构成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裁判要旨:投资人起诉个人独资企业的诉讼主体混同问题 | 结果: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既以"劳动者"身份起诉,又以"投资人"身份应诉答辩,原告、被告构成实质混同,不符合起诉条件。
裁判要旨: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劳务公司与出国务工人员劳动关系的认定 | 结果:确认劳动关系成立;支付二倍工资差额82119.90元及经济补偿8363.33元
裁判要旨:劳务协议符合劳动合同实质要件时视为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结果:驳回请求
虽然协议名为《劳务协议》,但内容已符合劳动合同实质条款,具有与书面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视为双方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法规名称 | 适用场景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基本劳动权益保护、就业歧视认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订立、解除、违约金、服务期、非全日制用工 |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年龄认定 |
| 《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工伤待遇 |
|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停工留薪期待遇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 |
| 《重庆市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实施暂行办法》 | 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 |
| 争议类型 | 相关案例编号 |
|---|---|
| 劳动关系确认(派遣/挂靠/新业态) | 五中院案例1、2、3;汇编案例5、6、7;永川案例04 |
| 违法解除 / 经济补偿 | 五中院案例4;人社局案例4、5、6;汇编案例1、4、10 |
| 工伤保险待遇 | 五中院案例6;人社局案例9、10;汇编案例2、3 |
| 规章制度合理性 | 2024典型案件案例1 |
| 就业歧视 | 五中院案例5 |
| 超龄劳动者权益 | 五中院案例6 |
| 竞业限制违约 | 五中院案例4 |
| 劳动碰瓷识别 | 2024典型案件案例2 |
| 生育津贴执行 | 2024典型案件补充案例 |
资料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日报、搜狐网 | 整理时间:2026年3月30日